阳光城集团携手歌斐资产 合作投资两子公司地产项目

赢商网福建站   2014-06-13 10:02
核心提示:13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与歌斐资产合作成立盛阳房地产和厦门置业两项目公司,分别开发福州阳光城西海岸项目以及厦门阳光城翡丽湾项目。同时,阳光城拟回购歌斐资产持有的盛阳房地产48.99%以及厦门置业48.07%股权。

  6月13日消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与歌斐资产设立的有限合伙制基金合作共同投资公司子公司福州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阳光城(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合称为 “项目公司”。

  公告显示,歌斐基金分别持有盛阳房地产48.99%股权及厦门置业48.07%股权;项目公司分别开发福州阳光城西海岸项目以及厦门阳光城翡丽湾项目(以下合称“标的项目”)。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任一标的项目销售率达90%时,歌斐基金可以通过转让标的股权进行退出,股权转让款包括歌斐基金对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额、对项目公司及其股东的全部股东贷款本金及应收利息之和以及歌斐基金在项目公司中的可分配利润中所享有的份额(不包括项目公司已向歌斐基金分配的利润和项目公司已向歌斐基金偿还的股东贷款本息之和)。

  现标的项目销售率已经达成,阳光城集团拟同时回购歌斐资产持有的盛阳房地产48.99%以及厦门置业48.07%股权,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及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等复核结果,以2014年3月15日为基准日,经双方确认,本次公司回购盛阳房地产48.99%股权和厦门置业48.07%股权的总价款为541,479,278.28元。

  阳光城集团已做好回购股权涉及的全部资金的安排,并在回购完成后,完成本次回购股权涉及的全部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前,阳光城集团合并持有盛阳房地产51.01%股权,合并持有厦门置业51.93%股权;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持有盛阳房地产100%股权,合并持有厦门置业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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