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新规:开发商拿地逾期不开工 今后将收违约金

厦门日报 记者 张明蕾   2015-06-04 10:59
核心提示: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出让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公开出让用地的受让人得缴纳履约保证金,随后以分阶段退还的方式强化土地批后监管。

  开发商在招拍挂中拿了地,却迟迟不开工,又不按时竣工,导致地块闲置。这种浪费土地资源的做法,将得到进一步监管——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分阶段退还的方式强化土地批后监管。近日,厦门市出台《厦门市出让用地履约保证金实施办法》,公开出让用地的受让人得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是什么?

  保证开发商履行合同

  履约保证金顾名思义,就是为保证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提前交的钱。合同,是指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对象,则是在本市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拿到公开出让用地的受让人,协议出让用地参照实行。

  至于“保证”的内容,大体分为两类——是否按合同约定日期开竣工,工业、商服金融、总部经济、旅游酒店等经营性项目是否达到投资强度、业态、投产开业等产业招商要求。当然,具体保证事项由土地出让合同约定。

  要缴纳多少保证金?

  按用途分成两种标准

  履约保证金要怎么交,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分成了两种标准。工业用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土地出让底价20%,其中50%用于开工竣工日期的履约保证(简称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其余50%用于包括投资强度等集约用地指标在内的产业招商要求的履约保证(简称招商要求履约保证金)。

  其他经营性用地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一般情况下为土地出让底价的10%,且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特殊情况可根据招商谈判确定。其中不少于50%的履约保证金用于开工竣工日期的履约保证。

  为促使用地单位履行开竣工申报义务,划拨用地按每宗10万元缴交履约保证金,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收缴,并在受理开竣工申报后分别退还履约保证金各5万元。

  保证金何时会退还?

  按施工进程分阶段退还

  履约保证金当然是要退还的,不过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得分阶段退还,不计利息,而且若有违约行为,相关部门还会收取违约金。据悉,存在违约行为的用地单位只有在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后,才能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

  建设项目开工后是退还的第一阶段,受让人按合同约定向出让人申报,出让人审查确认后出具《开工申报回执》,受让人凭《开工申报回执》申请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50%。若存在延迟开工,则按合同约定收缴延迟开工违约金。

  经建筑质量监督部门证明,开工项目建筑面积达到总建筑面积50%,且均施工达到±0.00时,受让人可申请退还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30%。剩下的20%则等到竣工之后,按合同约定退还。但如果项目延迟竣工,同样按合同约定收缴延迟竣工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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