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装品牌诺奇重整计划已获批准 进入执行阶段

福建日报   2016-02-23 06:48
核心提示:19日,记者从泉州中院获悉,诺奇股份重整计划已获该院裁定批准,进入执行阶段。

  19日,记者从泉州中院获悉,诺奇股份重整计划已获该院裁定批准,进入执行阶段。

  

  诺奇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04年由丁辉、丁灿阳创立。该公司起初从事服装生产和销售,后转为服装零售,之后推出“平价时装”理念。

  2014年1月,诺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我国首个在港股主板上市的“快时尚”品牌。同年7月,曝出丁辉及其妻子失联的消息,公司股票停牌,其债务危机浮出水面。

  去年2月,债权人石狮市罗达思制衣工艺有限公司向泉州中院提出对诺奇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同年6月,泉州中院主持举行了诺奇重组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受理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

  “诺奇为H股上市公司,受香港联交所规则约束,对其实施重整的复杂程度更高、专业性更强,加上复牌费用高昂,因此,在审理之初最难的是重组方的招募问题。”泉州中院合议庭法官张小燕告诉记者,有关方面先后与20多位投资人洽谈,都未能达成共识。最后,经多方协调,罗马世家(需求面积:50-100平方米)(天津)服装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与诺奇股份签订重组协议,同意支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率清偿债务,并根据后续经营方案提供公司营运资金,同时负责诺奇股票复牌工作,承担复牌的全部费用。

  去年12月17日,泉州诺奇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公告:罗马世家(天津)服装服饰销售有限公司向诺奇支付投资额1.53亿元,获得诺奇的主要营运资产和已发行总股本51%的股权,成为控股大股东。

  资料显示,罗马世家(天津)服装服饰销售有限公司99%的股份由罗马世家服装服饰(北京)有限公司持有,后者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港资企业,主营男装生产和销售。

  “诺奇股份重整案是新《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我市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也是国内为数极少的H股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在我省尚无前例。”张小燕说,该院先从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出发,考虑到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股权能否顺利让渡至关重要,于是冻结了公司13家出资人持有的非境外上市股份。

  重整计划草案确定了由丁辉无偿让渡持有的全部股份,其他内资股股东无偿让渡持有的85%股份的权益调整方案。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上,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今年2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成功后,7272万元现金和待分配股票清偿价值,首先会用于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欠款,其余的将向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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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奇股份”)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诺奇股份将复牌新生。

  罗马世家(天津)服装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与诺奇股份签订《重组协议》,同意支付资产保留和股份调整的对价合计1.5亿余元人民币,用于支付诺奇股份重整案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并负责诺奇股份股票复牌工作和承担复牌的全部费用。

  【诺奇陨落】明星企业上市半年陷入债务危机

  诺奇股份的前身为“泉州市诺奇时装连锁销售有限公司”,2004年由丁辉、丁灿阳在泉州创办,2008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产品以休闲男装为主。2014年1月9日成功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个在港股主板上市的“快时尚”品牌。

  资料显示,该公司主要为25-40岁男士提供休闲类简约时尚服饰,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截至2013年10月31日,诺奇股份已在全国各省市设立直营门店数百家,在全国共有438个零售网点,其中225个为直营零售网点,213个为加盟零售网点。

  然而,仅过半年,诺奇股份就迅速陨落。2014年7月,诺奇股份爆出董事长丁辉和妻子失联的消息,股票于2014年7月23日停牌。停牌前股价暴跌超过36%,市值蒸发近6成,诺奇股份的债务危机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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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奇股份债务危机发生后,公司门店纷纷关闭。债权人通过各种渠道,向诺奇股份讨债。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4月1日,该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石狮市罗达思制衣工艺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诺奇股份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指定诺奇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去年9月29日,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依法裁定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去年11月26日,罗马世家(天津)服装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与诺奇股份签订《重组协议》,同意支付资产保留和股份调整的对价合计1.5亿余元人民币,用于支付诺奇股份重整案的重整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并负责诺奇股份股票复牌工作和承担复牌的全部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先后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上,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今年2月1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诺奇股份重整程序。

  至此,诺奇股份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宝贵经验】泉州法院大胆创新 重整案实现“多赢”

  该案是国内首例H股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也是泉州第一例重整案。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无先例可循,案件审理过程非常复杂。

  在历时10个月的案件审理中,针对诺奇股份重整案的具体情况,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敢于探索,大胆创新。上述负责人介绍,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诺奇股份重整案,政府部门牵头成立清算组,并为重组方提供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成功引进战略投资人。

  诺奇股份重整案是《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泉州市法院受理的首例企业重整案件。对H股上市公司进行重整,在我省尚无前例,在国内也极为罕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合议庭,大胆创新,从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根据管理人的申请,及时冻结13家出资人持有的非境外上市股份,确保后续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并确定由丁辉无偿让渡持有的全部股份,其他内资股股东无偿让渡持有的85%股份的权益调整方案,最终该方案获出资人组表决通过。

  该案的审理实现债权人、企业、职工、股东、投资人多方利益主体多赢的局面,为泉州其他危困企业的重整处置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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