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105亿元并购物产中大地产业务已完成工商过户

观点地产网   2017-02-17 11:50
核心提示:2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05亿并购物产中大地产业取得重大进展。

  2月1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105亿并购物产中大地产业取得重大进展。

  阳光城宣布,公司已按照本次重组《产权交易合同》之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过户手续。

  截至公告日,已有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中大银泰城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十四家标的公司的相关股权完成了工商过户手续。

  公告显示,阳光城已向中大地产及物产实业偿付了首期股东借款(即承接债权金额的30%)。

  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方书面要求阳光城在变更登记完成后,将部分标的股权出质给转让方以担保《借款偿还协议》项下债务清偿的,阳光城应予配合。

  经双方友好协商,阳光城拟将本次重组股权资产包内的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股权和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股权出质给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担保《借款偿还协议》项下债务的清偿。

  后续将按照本次交易所签订的《借款偿还协议》约定,履行偿还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有关债务的义务。

  此外,阳光城还披露了公司通过子公司江西腾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受让了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3%股权事宜。

  公告称,公司通过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江西腾顺以人民币95,469,523元对价收购南昌祥杰尔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大南昌13%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城通过前次重组直接持有中大南昌70%股权,江西腾顺通过收购中大南昌经营层持股人员跟随出售的10%股权和收购南昌祥杰尔转让的13%股权后持有中大南昌23%股权;南昌祥杰尔持有中大南昌7%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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